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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弼注《道德经》十七

王弼 著 2025-01-23

第十七章

大上,下知有之,

大上,谓大人也。大人在上,故曰大上。大人在上,居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焉而不为始,故下知有之而已,言从上也。

其次亲而誉之,

不能以无为居事,不言为教,立善行施,使下得亲而誉之也。

其次畏之,

不能复以恩仁令物,而赖威权也。

其次侮之。

不能法以正齐民,而以智治国,下知避之,其令不从,故曰,侮之也。

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

夫御体失性则疾病生,辅物失真则疵衅作。信不足焉,则有不信,此自然之道也。已处不足,非智之所齐也。

悠兮其贵言,功成事遂,百姓皆谓我自然。

自然,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,其意趣不可得而覩也,无物可以易其言,言必有应,故曰,悠兮其贵言也。居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不以形立物,故功成事遂,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