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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弼注《道德经》十四

王弼 著 2025-01-23

第十四章

视之不见名曰夷,听之不闻名曰希,搏之不得名曰微。此三者,不可致诘,故混而为一。

无状无象,无声无响,故能无所不通,无所不往,不得而知,更以我耳目体,不知为名,故不可致诘,混而为一也。

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绳绳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是谓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,

欲言无邪,而物由以成。欲言有邪,而不见其形,故曰,无状之状,无物之象也。

是谓惚恍。

不可得而定也。

迎之不见其首,随之不见其后。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。

有,有其事。

能知古始,是谓道纪。

无形无名者,万物之宗也。虽今古不同,时移俗易,故莫不由乎此,以成其治者也。故可执古之道,以御今之有,上古虽远,其道存焉,故虽在,今可以知古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