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可道,非常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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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三十六

唐玄宗 著 2025-02-05

将欲歙之章第三十六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。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。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是谓微明。

经云:正言若反,《易》云:巽以行权。权,反经而合义者也。故君子行权贵於合义,小人用之则为诈谲。孔子曰:可与立,未可与权。信矣。故老君前章云执大象,斯谓之实。此章继以歙张,是谓之权。欲量众生根性,故以权实覆却相明,令必致於性命之域。而惑者乃云非道德之意,何其迷而不悟哉?故将欲歙敛众生情欲,则先开张,极其侈心,令自困於爱欲,则当歙敛矣。强弱等

义,略与此同。此道甚微,而效则明着,故云是谓微明。

柔弱胜刚强。

巽顺可以行权,权行则能制物,故知柔弱者必胜於刚强矣。

鱼不可脱於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。

脱,失也。利器,权道也。此言权道不可以示非其人,故举喻云:鱼若失渊,则为人所擒,权道示非其人,则当窃以为诈谲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