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
希言自然。(故)飘风不终朝,骤雨不终日。孰为此者?天地。天地尚不能久,而况于人乎?故从事于道者,同于道;德者,同于德;失者,同于失。同于道者,道亦乐得之;同于德者,德亦乐得之;同于失者,失亦乐得之。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
此章言其自然,不待作为。
希言者,言贵于无,如飘风亦然。倘天心不静,飘风即起,不能恒耳。如人之功,其铅方起,意即外驰,岂能恒乎?骤雨如人之功,水方来朝,心即他向,火不能降,虽朝无益,如骤雨不终日耳。如此用功,孰谓是先天地?此乃后天之余。
天地尚且不久,火来水散,水朝火灭,不能合一,天地岂能久乎?人妄采后天,乾坤毫无主机,人乃神也,神岂能返舍?无是理也。
故从事于道,言静极之功,去有而就无,故从之静,从之无。
道者同于道,同天地,不言太虚之体;德者同于德,同天地生化成物之机;失者同于失,同天地虚灵不昧,无言无动,而合天地之道。
同于道者,同生化肃杀之权,如人有动有静,相生相克,与天地无丝毫差谬,乐自然之道,故得之。同于德者,同天地含弘广大,无不覆载,其有容也。若此,乐其自然之道,故得之。同其失,同天地虚灵不昧,风云雷雨,无意而生,无意而散,丝毫不着,如此容静,包罗乾坤,听其自然,合天地,乐我自然希言之道,故得之。如此合天,信之犹为不足,焉有不信之理乎?太上教人,不过体天惜己而修,忘德忘失,无容心于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