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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祖《道德经》释义第十九章

中国古代经典 吕洞宾 著 2025-01-22 原文图书版

第十九
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,不足。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思寡欲。(有本最后一句为“绝学无忧”,句式与“少思寡欲”故。)

此章申言何也?恐人易看,不留心穷究,故复按也。

请其旨,要人到“上德不德”,情欲尘心,一毫不着,希圣希贤,念头一毫不染,尽忠尽孝底意思,都不存毫厘之念,到无为地步,是此旨也。何为绝圣?忘神入太虚。何为弃智?忘忘于空。何为民利百倍?无为后诸气化净,听其自然,谓之“民利百倍”。何为绝仁?冥中更冥。何为弃义?除意归仁。何为民复孝慈?入无为,到了捉摸处不知己快,不知己乐,听其生化,谓之“民复孝慈”。何为绝巧?不自作了然而生技叶,恐聪明反被聪明误。何为弃利?不生贪求,恐求盈反溢也。无为盗贼,无有不聪明,不求盈,而无害生,谓之“盗贼无有”。

何为此三者?虚空灵是也。何为以火文?不粉饰造作,自作聪明,而求盈。何为“不足,故令有所属”?以中求中,为之不足;以中求中,不盈不溢,常常冥忘,不待去求,而自令有所归。

何为见素?不彩之文之。何为抱朴?不粉之饰之。何为少私?不贪之求之。何为寡欲?不盈之溢之。总归纯化无育底地步,合于无极之始,反归于空,乃申明上章之意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