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
民常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
民有常心,其生可乐。苟无常心,何死之畏?釿锯制焉,绳墨杀焉,椎凿次焉,是谓以死惧之,民将抵冒而终不化。
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,吾岂执而杀之,孰敢?
天下乐其生而重犯法矣,然后奇言者有诛,异行者有禁。苟卿所谓犯治之罪,固重也。
常有司杀者杀,而代司杀者杀,是代大匠斲。
上必无为而用天下,下必有为而为天下用,不易之道也。代司杀者杀,代大匠斲,是上与下同德,倒道而言,迕道而说,人之所治也,安能治人?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狱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为是故也。
夫代大匠斲,希有不伤其手矣。
代斲且不免於伤,况代杀乎?此古之人所以贵夫无为也。无为也,则任事者责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