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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经第六十一章原文及译文

老子 著 2025-01-15

第六十一章
   [原文]

大邦①者下流,天下之牝,天下之交也②。牝常以静胜牡,以静为下。故大邦以下小邦,则取小邦;小邦以下大邦,则取大邦。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③。大邦不过欲兼畜人④,小邦不过欲入事人。夫两者各得所欲,大者宜为下。

[译文]

大国要像居于江河下游那样,使天下百川河流交汇在这里,处在天下雌柔的位置。雌柔常以安静守定而胜过雄强,这是因为它居于柔下的缘故。所以,大国对小国谦下忍让,就可以取得小国的信任和依赖;小国对大国谦下忍让,就可以见容于大国。所以,或者大国对小国谦让而取得大国的信任,或者小国对大国谦让而见容于大国。大国不要过分想统治小国,小国不要过分想顺从大国,两方面各得所欲求的,大国特别应该谦下忍让。

 

[注释]

1、邦:一本作国。

2、天下之牝,天下之交也:一本作天下之交,天下之牝也。交,会集、会总。

3、或下而取:下,谦下;取,借为聚。

4、兼畜人:把人聚在一起加以养护。


[扩展阅读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大国者下流,
   江海居大而处下,则百川流之。大国居大而处下,则天下流之,故曰大国下流也。
   
   天下之交,

   天下所归会也。
   
   天下之牝。

   静而不求,物自归之也。
   
   牝常以静胜牡,以静为下。

   以其静,故能为下也。牝,雌也。雄躁动贪欲,雌常以静,故能胜雄也。以其静复能为下,故物归之也。
   
   故大国以下小国,

   大国以下,犹云以大国下小国。
   
   则取小国;

   小国则附之。
   
   小国以下大国,则取大国。大国纳之也。
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
   言唯修卑下,然后乃各得其所。
   
   大国不过欲兼畜人,小国不过欲入事人。夫两者各得其所欲,大者宜为下。
   
小国修下,自全而已,不能令天下归之。大国修下,则天下归之。故曰各得其所欲,则大者宜为下也。

白玉蟾点注《道德宝章》

大国者下流(以大就小)天下之交(以小就大)天下之牝(无小无大)牝常以静胜牡(以静制动)以静为下(无事)故大国以下小国(不竞)则取小国(静定)小国以下大国(处顺)则取大国(此理固存)故或下以取(净心)或下而取(止观)大国不过欲兼畜人(神者万化之主)小国不过欲入事人(心者大道之源)夫两者(即心是道)各得其所欲(神亦道性亦道)故大者宜为下(除垢止念)


 

苏辙《老子解》

大國者下流,
   天下之歸大國,猶衆水之趨下流也。天下之交,天下之牝。牝常以靜勝牡,

以靜為下。
   衆動之赴靜,猶衆高之赴下也。

故大國以下小國,則取小國;小國以下大國,則取大國。
   大國能下,則小國附之。小國能下,則大國納之。

故或下以取,或下而取。
   大國下以取人,小國下而取於人。

大國不過欲兼畜人,小國不過欲入事人,兩者各得其所欲,故大者宜為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