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可道,非常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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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弼注《道德经》一

王弼 著 2025-01-23

第一章

道可道,非常道。名可名,非常名。

可道之道,可名之名,指事造形,非其常也。故不可道,不可名也。

无名天地之始,有名万物之母。

凡有皆始于无,故「未形」、「无名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,及其「有形」、「有名」之时,则长之育之,亭之毒之,为其母也。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,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。

故常无欲,以观其妙;

妙者,微之极也。万物始于微而后成,始于无而后生。故常无欲空虚,可以观其始物之妙。

常有欲,以观其徼。

徼,归终也。凡有之为利,必以无为用。欲之所本,适道而后济。故常有欲,可以观其终物之徼也。

此两者同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,玄之又玄,众妙之门。

两者,始与母也。同出者,同出于玄也。异名,所施不可同也。在首则谓之始,在终则谓之母。玄者,冥也,默然无有也。始母之所出也,不可得而名,故不可言,同名曰玄,而言谓之玄者,取于不可得而谓之然也。谓之然则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,则是名则失之远矣。故曰,玄之又玄也。众妙皆从同而出,故曰众妙之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