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可道,非常道
当前位置:土地道德经网>道德经集释 >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

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十一

唐玄宗 著 2025-02-05

三十辐章第十一

三十辐共一毂,当其无,有车之用。

此明有无功用,相资而立。三十辐者,明造车也。共一毂者,因言少总众。夫辕箱之有,共则成车,车中空无,乃可运用。若无辕箱之有,亦无所用之车。车中若不空无,则辕箱之有,皆为弃物。

埏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。

埏,和也。埴,土也。陶匠和土,为瓦缶之器。

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。

古者陶穴以为室宇,亦开户牖,故云凿尔。

故有之以为利,无之以为用。

有体利无,以无为利。无体用有,以有为用。且形而上者曰道,形而下者曰器,将明至道之用,约形质以彰,故借粗有之利无,以明妙无之用有尔。